【除权判决名词解释】在司法实践中,除权判决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法律术语,通常出现在票据法领域。它是指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,在特定条件下,依法宣告某项票据权利失效的裁定。这种判决具有排除他人主张同一权利的效果,是维护票据流通安全的重要制度。
一、
除权判决,又称“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”,是指在票据丧失的情况下,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,请求法院通过公告方式通知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。若在法定期限内无人申报,法院将依法裁定该票据权利消灭,从而排除他人对该票据的主张。此制度旨在保护票据持有人的合法权益,防止因票据遗失而引发的纠纷。
其适用范围主要限于汇票、本票、支票等可流通的票据。除权判决具有终局性、排他性的特点,一旦作出,即对所有相关方产生约束力。
二、表格形式展示
项目 | 内容 |
定义 | 法院根据申请人请求,在特定条件下宣告票据权利失效的裁定。 |
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223条及《票据法》相关规定。 |
适用对象 | 汇票、本票、支票等可流通票据。 |
适用条件 | 票据遗失、被盗或灭失;且无合法持票人申报权利。 |
程序流程 | 1. 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; 2. 法院发布公告; 3.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; 4. 若无人申报,法院作出除权判决。 |
法律效力 | 宣告票据权利失效,排除他人主张;具有终局性和排他性。 |
目的 | 保护票据持有人权益,维护票据流通秩序。 |
与公示催告的关系 | 除权判决是公示催告程序的最终结果。 |
三、注意事项
- 除权判决仅适用于特定类型的票据,不适用于其他债权凭证。
- 申请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票据已遗失或灭失。
- 若在公告期内有他人申报权利,法院将中止程序并进行审理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除权判决的具体案例或适用细节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查阅相关法律条文。